2016年第17期(總第17期)2016年吉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會議
日期:2016-04-29 14:41:41 瀏覽量:0 操作>>
2016年4月15日,省教育考試院召開“2016年吉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會議”。省政協副主席、省教育廳廳長張伯軍對2016年我省中考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省教育廳副廳長岳強主持會議。
張伯軍指出:要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做好中考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強領導,進一步推動地方中考工作主體責任的落實;要強化安保意識,進一步加強試卷全過程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辦法;要嚴肅招生紀律,進一步規范高中招生行為;要創新考試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為考生服務的工作水平;要依法治考,進一步加大對違規違紀事件的查處力度;要制定工作預案,進一步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省教育廳基教二處楊軍處長對2016年中考文件進行了詳細解讀。
省教育廳中考領導小組及省教育廳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公主嶺市、梅河口市教育局主管局長、基教科(處)長、招生和教研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