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吉發2014第22號)精神,今年省內部分高等院校繼續從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中對口招生,現將招生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報名
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實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條件、報名辦法、資格審查及其要求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吉教考字[2015]113號)文件執行。
二、考試
我省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試題實行全省統一單獨命題、單獨考試、單獨錄取。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內容。
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時間為4月第三個周六、周日(16日、17日)。分為文化基礎和專業綜合兩部分。
文化基礎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限英、日語),滿分各為150分;專業綜合滿分為300分?偡750分。
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為專業綜合和專業技能。專業綜合滿分為100分,專業技能滿分為200分,專業技能采取實際操作方式進行考核,將在報名結束后進行,由指定的招生院校組織實施,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有關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文化基礎、專業綜合和專業技能考試的命題范圍按省教育廳頒發的《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綱要》(2016年版)執行,招生專業及考試科目按《關于公布2016年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科目的通知》(吉教職成字[2015]39號)執行。
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朝族對口升學考生,數學、外語科目翻譯成朝族文字,考生用朝文答卷。專業綜合卷和專業技能卷,不 翻譯成少數民族文字,用漢文作答?忌仨殔⒓赢斈甑闹袊贁得褡鍧h語水平等級(三級)考試,成績當年有效。漢語水平等級考試成績轉換成漢語文成績后,計 入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語文科總分。
(二)考試的組織與管理
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的組織實施、監考人員的選聘培訓、試題(卷)的安全保密嚴格按照普通高考標準進行。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招生辦(考試院)作為本地區組織對口升學考試、治理考試環境、維護考試安 全、整肅考風考紀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實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安全保密責任書,切實做好試(答)卷在運送、交 接、保管和施考等各個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確保安全保密萬無一失。
三、評卷
省教育考試院在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全省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試卷的評閱工作。
我省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各科全部實行網上閱卷?忌淳W上閱卷答題要求作答。凡未按規定作答而造成機器無法識別、掃描,影響閱卷評分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成績公布與復查工作
考生考試成績可于4月28日通過吉林省教育考試院招生信息網(http://zsb.jledu.gov.cn)查詢。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書面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果由省、市、縣招辦(考試院)逐級通知,告知考生。
五、填報志愿
(一)考生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印發的2016年對口招生來源計劃填報志愿,網上填報志愿的時間、辦法另行安排。
(二)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生志愿的填報原則。
2016年我省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招生來源計劃分為10個科類,設置2個錄取批次。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本科批和?婆顖笾驹竿瑫r進行,一次性填報。每個院校志愿均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忌顖蟮牡诙驹笇I以及本科兼報?圃盒5膶I必須與第一志愿專業的考試類別相同?忌床蛔銜r,實行網上征集志愿。
1.本科批,設置2個順序院校志愿;
2.?婆,設置2個順序院校志愿。
六、錄取
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錄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管理體制。堅持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錄取原則。錄取考核形式以文化課考試成績作為錄取考生的主要依據。
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教育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按專業類別分別劃定。
按教育部規定,被高等職業教育對口升學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16年全國統一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正常填報志愿。
七、加強領導,確保招生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各地招生考試機構和有關院校,要高度重視對口升學招生考試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 組織領導,規范管理,嚴明紀律,強化監督檢查,嚴格進行考生資格審查,認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嚴肅考風考紀,搞好招生宣傳和服務工作,深入推進“陽光工 程”,為廣大中等職業教育畢業生創造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確保對口升學招生考試工作安全、有序實施。要堅持依法治考,從嚴治招,加大違規行為 處罰力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考試中的違規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并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