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生物制品研究所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日期:2013-04-08 15:11:45 瀏覽量:0 操作>>
復試工作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是否符合碩士研究生培養要求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文件“教育部關于做好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精神,結合長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實際情況特制定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一、基本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基本要求:
1、參加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
2、達到復試要求的考生,按長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今年招生計劃的2:3的比例差額復試;
3、經教育部學歷審核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
三、復試方式:
1、筆試 2、面試
四、復試內容:
1、筆試專業課部分與報考專業相同(題庫抽。,專業課滿分100分
2、面試部分共分五部分:滿分100分
醫學生物化學、醫學免疫學、醫學微生物學、生物制品、綜合素質及誠信評價五部分。五位老師現場考核評分,重點考核考生的應試能力、反應問題能力及綜合知識的運用能力。
3、英語翻譯及口語測試: 滿分50分
五、錄。
1、總成績的確定:
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筆試)成績+復試(口試)成績+英語測試成績
2、按總成績進行綜合排名
3、根據招生計劃按總成績的排名依次錄取
六、其它說明的問題:
1、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不予錄;
2、擬錄取的考生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
3、未達到國家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的報考材料不轉寄到其它招生單位。
長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舉報電話:0431-87821515。